2017年澄迈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编制人员8人公告
2017-12-04 08:51 海南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澄迈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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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制改革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琼发〔2016〕10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县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国有林场转制改革的特殊时期,本着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妥善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人员竞争择优入编问题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在一定范围和限度的招聘措施,实行“笔试+资格评分”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注重平时表现、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人员招聘到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员队伍中来,为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国有林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司迺超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唐守兵、副县长徐伟松担任,成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林业局、县财政局、澄迈林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李旭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协调工作。
三、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员8名,其中,管理岗5人、技术岗位3人。
四、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15年4月28日止,经核实为澄迈林场正式在册在岗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职工(不含外聘护林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国有林场工作;
2、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劳动岗位,遵守组织纪律;
3、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达到退休年龄;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者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和办法
本次招聘以澄迈林场为单位进行。澄迈林场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评分、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组织实施招聘。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资格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笔试和资格评分各占总分分值的50%。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县林业局、澄迈林场将招聘信息在林场公开发布。
(二)报名(完成时间:12月3日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澄迈林场负责组织报名。职工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海南省国有林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相片3张。
(三)资格审查(完成时间:12月5日前)
澄迈林场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县人社局复审,资格审核情况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澄迈林场同时在本场公布资格审核情况。
(四)笔试(完成时间:12月10日前)
笔试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林业局、澄迈林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笔试考场、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为100分,试题由省林业厅负责命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从事林业工作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评分(完成时间:12月12日前)
资格评分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和澄迈林场负责组织实施,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成立资格评分审核监督工作组,加强对澄迈林场资格评分工作的审核监督。评分事项包括工龄、学历、职称、职务、奖励等5项(详见附件2),总分为100分。其中,工龄占25分、学历占20分、职称(技能等级)占20分、职务占20分、奖励占15分。评定计分标准如下(计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止):
(1)工龄(25分):分为总工龄和林业工龄进行计分。总工龄按每1年工龄计0.5分,其中从事林业工作的工龄按每1年工龄增加计0.1分(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两项工龄计分超过25分的,以25分计)。
(2)学历(20分):博士研究生计20分,硕士研究生计18分,大学本科计16分,大学专科计14分,中专计12分,高中计10分,初中以下计8分(以最高学历为主,多学历不重复计分)。
(3)职称(技能等级)(20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计20分、中级职称(技师)计18分、助理级职称(高级工)计16分、技术员级职称(中级工)计14分。
(4)职务(20分):正科级及以上计20分(含享受正科
级待遇,下同)、副科级18分、正股级16分、副股级14分,其他人员计12分。
(5)奖励(15分):获省部级以上劳模的奖励10分,国家、省部级奖励(有荣誉证书、表彰决定文件,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下同)一次奖励计5分,厅局级奖励一次计3分,县市级奖励一次计2分,林区林场级奖励(仅限2015年12月前所获奖项)一次计1分,多项奖励计分上限为15分。
(六)综合成绩合成(完成时间:12月12日前)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评分,按照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生的总成绩,并按从高到低次序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考核(完成时间:12月14日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主要了解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有考核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完成时间:12月17日前)
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九)公示(完成时间:12月19日前)
澄迈林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完成时间:12月26日前)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县编委办、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3-5年。
八、纪律和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林业局、澄迈林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所有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做到认真、细致、严谨,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守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回避的情形和要求。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九、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仅限于本次澄迈县国有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使用。
附件:1. 澄迈县国有林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编辑:海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