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气象部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24名公告
2017-11-14 11:39 海南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海南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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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气象部门2018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不断提高气象队伍素质,更好地为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海南省气象部门决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门简介
(一)部门概况
海南省气象局受中国气象局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是海南省主管全省气象行业工作的正厅级财政预算事业单位,设有省气象台、省气候中心、省气象信息中心、省气象探测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和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等9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管理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1个地方机构,辖4个地级市气象局、15个县级气象局和海南橡胶气象台。
(二)吸引毕业生政策
1.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2.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
3.为所有毕业生提供单身宿舍。
4.为被录用研究生报销面试时产生的交通费用。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海南省气象部门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聘用人员为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1.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3.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四)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2018年招聘工作将试行在中国气象局“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GZBM/home.do)上全程开展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应登陆该网站注册报名,实时关注招聘进度并接收各类招聘通知。
(一)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mb.hain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GZBM/home.do)上发布招聘计划。
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举办的“全国气象部门2018年人才招聘会”设立招聘摊点并发布招聘计划。
(二)接受报名
1.投递应聘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面试前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
①网络报名:登陆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GZBM/home.do)注册报名。
②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结合:在中国气象局在成都和南京举办的“全国气象部门2018年人才招聘会”,投递纸质应聘材料。然后登陆气象人才招聘网注册报名。
(3)应聘材料要求
除应聘简历外,应聘人员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有关证书(如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复印件。
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在校学习成绩单、有关证书(如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有被处分经历的,必须提供相应说明。如未如实提供,后发现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材料如未在气象人才招聘网或招聘会现场提交,请打包压缩发送至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的电子邮箱43723386@qq.com,邮件主题名和附件文件名统一按照“姓名-应聘单位及岗位”的格式命名。
2.网上报名确认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即表示愿意到海南省海口市面试。资格审查仅在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生中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视同未报名。
(1)报名确认时间:2018年11月16日截至面试前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确认方法:采取网络确认方式。考生从招聘公告附表中自行下载《海南省气象部门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43723386@qq.com,邮件主题按照“姓名-2018年招聘报名”的格式命名。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和各具体招聘单位共同负责。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应聘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岗位(应聘人员数与岗位需求数比例超过5:1的),将通过设置优先筛选条件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的契合度、学历层次、在校表现等。按优先筛选条件确定的参加考试人员数量一般控制在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5倍。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大气科学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在“气象人才招聘系统”反馈。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PPT汇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当场打分,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60号省气象局办公大楼三楼多功能厅。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二)考察: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省气象局领导班子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拟聘的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到省气象局人事处报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不得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报到后,省气象局人事处、用人单位和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受理部门: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监督电话:0898-65232576。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巧丽 联系电话:0898-65238036、65341240。
电子邮箱:43723386@qq.com
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GZBM/home.do
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mb.hainan.gov.cn
海南省气象局
2017年11月13日
(编辑:海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