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备考:公文写作常见错误
2017-03-01 10:43 海南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海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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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备考:公文写作常见错误
1.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写右边,通知、通报、公告、通告没有秘密程度
2.发文字号
“国发〔2010〕1号”中要注意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不能颠倒;年份要用“〔〕”不是“[ ]”、也不是“( )”年份要写四位数,不能写成“10”;序号“1号”不能写成“第1号”也不能写成“01”号
3.签发人
上行文如“请示”、“报告”有签发人,
下行文如“命令”、“通知”、“通告”等没有签发人;且有签发人的时候,签发人应与发文字号在一行居于两端。
4.标题=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
注意“关于”与“的”位置,“关于”不能在发文机关前面,如“关于国务院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就是错误地把“关于”提前,而“的”后面一定是文种,如出现“××××的情况报告”就是错误的例子,“情况报告”不是文种,应为“××××情况的报告”。
5.成文日期:
阿拉伯数字
6.版记:
主题词已删除
7.文种:
文种与内容中相矛盾,如标题是“××××的通告”,正文中却出现了“特通知如下”的情况
文种杂糅,比如“关于××××的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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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南华图)